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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日|福清市检察院现场监督销毁假冒伪劣产品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4-27 22:23:12    文字:【】【】【
摘要:世界知识产权日|福清市检察院现场监督销毁假冒伪劣产品(主管q+83670629 Skype号live:.cid.a0aac7b1fef6d741)是亚洲领先的互联网娱乐公司,为用户提供免费游戏、注册、娱乐服务,开设新闻、娱乐、体育等多个内容频道,及招商、APP、论坛等互动交流!

  天选2024年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4月25日,福清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产品统一销毁行动。

  销毁行动启动仪式在福清市法院举行,现场展示了各类市场整治中查扣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产品及法院留存的假冒产品。

  工作人员对销毁物品逐一进行清点、核对、登记,并运往垃圾场进行销毁。福清市检察院对销毁活动予以全程监督,确保销毁行动依法依规开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此次侵权假冒产品统一销毁活动既是福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成果的展示,更是对侵犯知识产权不法分子的震慑,彰显了福清市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福清市检察院始终清醒地认识到知识产权犯罪对经济发展的危害性和检察机关在“双打”工作中肩负的重大责任,坚持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护航创新驱动发展。2021年以来,审查知识产权罪逮捕案件3件10人,涉知识产权案件改变管辖28件78人,1名干警获评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突出个人。

  下一步,福清市检察院将以更有力的举措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以更有效的服务激发知识产权价值,以更开放的心态深化跨部门间协作,努力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知识产权是指人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传统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1)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其中赔偿损失在法定条件下支持最高达损失金额五倍的赔偿请求;

  (2)行政责任主要针对比较严重的侵权行为,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行为人给予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侵权工具,罚款等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主要是针对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触犯《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的行为人,判处不同的刑罚。

  (1)和解协商:与侵权行为人协商、谈判,就停止侵权、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可以帮助被侵权人尽快解决纠纷;

  (2)向行政机关投诉举报:向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等渠道投诉并申请行政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3)向法院提起诉讼:搜集、保存对方侵犯知识产权的证据,必要时可以咨询律师,请律师对侵犯知识产权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委托公证后,向法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

  (4)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受侵权人在知识产权诉讼过程中,可以针对裁判结果、审判程序以及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天选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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